MSDS 即物質安全數(shù)據(jù)單( Material Safety Data Sheet )的英文簡寫, MSDS 也常被翻譯成化學品安全說明書。它是化學品生產(chǎn)、貿(mào)易、銷售企業(yè)按法律要求向下游客戶和公眾提供的有關化學品特征的一份 綜合性法規(guī)文件 。它提供化學品的理化參數(shù)、燃爆性能、對健康的危害、安全使用貯存、泄漏處置、急救措施以及有關的法律法規(guī)等十六項內容。
內容
國標準協(xié)會ANSI以及ISO建議實行的MSDS內容:
Section 1. Chemical Product & Company Information
第一項:化學品名稱和制造商信息
Section 2. Composition/Information on Ingredients
第二項:化學組成信息
Section 3. Hazards Identification
第三項:危害信息
Section 4. First Aid Measures
第四項:急救措施
Section 5. Fire Fighting Measures
第五項:消防措施
Section 6. Accidental Release Measures
第六項:泄露應急處理
Section 7. Handling and Storage
第七項:操作和儲存
Section 8. Exposure Controls/Personal Protection
第八項:接觸控制和個人防護措施
Section 9. Physical and Chemical Properties
第九項:理化特性
Section 10. Stability and Reactivity
第十項:穩(wěn)定性和反應活性
Section 11. Toxicological Information
第十一項:毒理學信息
Section 12. Ecological Information
第十二項:生態(tài)學信息
Section 13. Disposal Considerations
第十三項:廢棄處置
Section 14. Transport Information
第十四項:運輸信息
Section 15. Regulatory Information
第十五項:法規(guī)信息
Section 16. Other Information
第十六項:其他信息

法規(guī)要求
國際
GHS《全球化學品統(tǒng)一分類和標簽制度》(Globally Harmonized System of Classification and Labelling of Chemicals ),簡稱GHS,其內容主要包括兩個部分:一是按照物質和混合物建立分類物質和混合物的協(xié)調準則,即危險分類,包含物質和混合物的物理危險、健康危害和環(huán)境危害。二是建立協(xié)調的危險信息公示,包括標簽和化學品數(shù)據(jù)說明書(MSDS/SDS)。該化學品數(shù)據(jù)說明書需要包括化學物質或混合物的綜合安全信息,包括化學品危險性信息、作業(yè)場所暴露途徑信息、安全防范措施建議及有效識別和降低使用風險的信息等。歐盟在歐洲國家,材料安全技術/數(shù)據(jù)說明書MSDS也被稱為安全技術/數(shù)據(jù)說明書 SDS(Safety Data sheet)。 國際標準化組織 (ISO)11014采用SDS術語,然而美國、加拿大,澳洲以及亞洲許多國家則采用MSDS術語。
REACH法規(guī)(1907/2006)
當產(chǎn)品滿足下述條件之一時,產(chǎn)品供應商需編輯SDS,沿供應鏈往下向進口商、下游用戶和分銷商傳遞:
1、當物質或配制品根據(jù)67/548/EEC或1999/45/EC指令被分類為危險品,或者,配制品雖沒有被分類為危險品,但是其中含有一定比例的高關注度物質(SVHC)或其他危險組分;
2、根據(jù)REACH法規(guī)附件13的標準,物質為持久性,生物累積性,毒性物質(PBT)或高持久性,高生物累積性物質(vPvB);
3、物質由于上述條件之外的原因,被確定為SVHC;
CLP法規(guī)(EC NO. 1272/2008)
CLP法規(guī),中文名《歐盟化學品分類、標簽和包裝法規(guī)》,于2009年1月20日正式生效。法規(guī)規(guī)定,2010年12月1日之后,物質必須按照CLP進行分類,那么產(chǎn)品是物質的SDS必須包含CLP的分類和標簽,且保留67/548/EEC附件1中的分類信息(第2部分)。
·67/548/EEC附錄Ⅲ
·指令2001/58/EC
·物質分類與標簽管理的指令67/548/EEC(即DSD指令)
·混合物的分類標簽指令1999/45/EEC(即DPD指令)
中國化學品分類和危險性公示通則(GB-13690-2009)
由*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(jiān)督檢驗檢疫總局和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**共同發(fā)布,旨在對應聯(lián)合國《化學品分類及標記全球協(xié)調制度》,并對MSDS/SDS規(guī)范做出要求。
·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編寫規(guī)定(GB 16483-2000)
該規(guī)定于2000年1月1日發(fā)布,2000年6月1日實施,旨在使我們化學品安全說明書(MSDS/SDS)編寫格式和內容盡可能與國際標準一致,盡快適應國際貿(mào)易、技術和經(jīng)濟交流的需要。
·化學品安全標簽編寫規(guī)定(GB 15258-2009)
本標準是為對應《工作場所安全使用化學品規(guī)定》和國際170號《作業(yè)場所規(guī)范化學品安全使用化學品公約》要求的安全標簽內容的表述和編寫而制定。
·

詳細介紹
MSDS簡要說明了一種化學品對人類健康和環(huán)境的危害性并提供如何安全搬運、貯存和使用該化學品的信息。作為提供給用戶的一項服務,生產(chǎn)企業(yè)應隨化學商品向用戶提供安全說明書,使用戶明了化學品的有關危害,使用時能主動進行防護,起到減少職業(yè)危害和預防化學事故的作用。美國、日本、歐盟等發(fā)達國家已經(jīng)普遍建立并實行了MSDS制度,要求危險化學品的生產(chǎn)廠家在銷售、運輸或出口其產(chǎn)品時,同時提供一份該產(chǎn)品的安全說明書。世界各國無論是國內貿(mào)易還是國際貿(mào)易,賣方都必須提供產(chǎn)品說明性的法律文件。由于各個國家,甚至美國各個州的化學品管理及貿(mào)易的法律文件不一樣,有的每個月都有變動,所以如果提供的MSDS不正確或者信息不完全,將面臨法律責任追究。因此MSDS的編寫質量是衡量一個公司實力、形象以及管理水平的一個重要標志。
基本流程
一、填寫MSDS申請表
二、收到申請表后相關人員會電話聯(lián)系客戶,并發(fā)付款合同,客戶必須將銀行憑證回傳,收到水單安排MSDS編寫工作
三、MSDS完成后,實驗室相關人員會先傳真報告到貴司,之后按申請表上客戶選定的取報告方式處理
1. 符合美國 OSHA要求的MSDS應具備以下內容
第一項:制造商和聯(lián)系方法
第二項:危險化學品組分
第三項:理化特性
第四項:燃燒與爆炸數(shù)據(jù)
第五項:反應活性數(shù)據(jù)
第六項:健康危害數(shù)據(jù)
第七項:安全操作和使用方法
第八項:防護方法
2. 符合加拿大 WHMIS要求的MSDS應具備以下內容
第一項:產(chǎn)品名稱和制造商信息
第二項:危險化學品組分
第三項:物理特性
第四項:消防或燃爆數(shù)據(jù)
第五項:反應活性數(shù)據(jù)
第六項:毒理學特性
第七項:預防措施
第八項:急救方法
第九項:編制信息
3. 美國標準協(xié)會 ANSI以及國際標準機構ISO建議實行的MSDS內容
第一項:化學品名稱和制造商信息
第二項:化學組成信息
第三項:危害信息
第四項:急救措施
第五項:消防措施
第六項:泄露應急處理
第七項:操作和儲存
第八項:接觸控制和個人防護措施
第九項:理化特性
第十項:穩(wěn)定性和反應活性
第十一項:毒理學信息
第十二項:生態(tài)學信息
第十三項:廢棄處置
第十四項:運輸信息
第十五項:法規(guī)信息
第十六項:其他信息

危險貨物分類和品名編號(GB 6944-86)
·危險貨物品名表(GB 12268-2005)
·危險化學品登記管理辦法
·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條例(實施細則)
·工作場所安全使用化學品的規(guī)定
·*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(chǎn)法
·*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
·*人民共和國環(huán)境保護法
·劇毒物品分級、分類及品名編號(GB 57-92)
·劇毒物品品名表(GB58-93)包裝儲運圖示標志(GB6944-86)
·常用化學危險品貯存通則(GB 15603-1995)
·工作場所職業(yè)有害因素接觸限值(GBZ2-2002)
-/gbachfh/-
http://cbr650f.com